为加强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和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惩戒,强化社会舆论监督,促进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依法将陕西涡轮城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法人陈豪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和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予以公示。
一、失信主体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陕西涡轮城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528MA6YBRWR7A
法定代表人:陈豪,身份证号码:6105281990****6916
二、拖欠工资事实
2025年8月15日陕西涡轮城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武彦利、雷星磊等人投诉该单位拖欠工资一事,并提交部分聊天记录、部分人员投诉笔录。2025年8月21日我局对该用人单位电话询问调查欠薪情况,该店法人陈豪电话一直未接听,对陕西涡轮城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检查该门店处于关闭停业状态。2025年8月22日我局对该用人单位负责人陈豪向政府网站发出法定代表人接受调查配合欠薪案件公告,公告日期2025年8月26日9时到我局配合调查。该用人单位在规定期间仍未配合处理该案件,我局依照《陕西省企业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对劳动者及负责经理提供考勤对31名员工工资91900元进行确认。2025年8月26日我局对该单位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富人社责改通字[2025]60号),该用人单位未按时间履行工资支付义务,2025年9月2日对该单位发出《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富人社行处告字[2025]7号),2025年9月9日对该用人单位发出《行政处理决定书》(富人社理决[2025]6号)。2025年9月9日我局依法向“陕西涡轮城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下达《预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事先告知书》,2025年9月19日,我局向该公司下达《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决定书》,在此期间,陕西涡轮城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仍不履行工资支付义务。
三、联合惩戒措施
由相关部门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交通出行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四、公示期限
自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0月08日为公示期,如对本决定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富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书面申诉。
特此公告。
富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29日
来源:富平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