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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员
通知
为规范医保基金使用管理,强化定点医药机构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按照渭南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全市2025年度医保定点医药机构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渭医保发〔2026〕1号)和《关于做好2025年度C级医药机构绩效评价中止医保服务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现就2025年度绩效评价部分医药机构中止医保服务业务和取消医保定点资格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中止时间
2026年3月20日8时00分。
二、中止对象
2026年绩效评价为C级,评价得分80(不含)-70分(含)的医药机构。
三、取消医保定点资格对象
2026年绩效评价为C级,评价得分70分(不含)以下医药机构。(以上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四、有关要求
(一)中止医保服务对象和取消医保定点资格对象,要完成医保结算数据核对、账目清理,做好业务数据备份。
(二)中止期间发生的医保费用不予结算。
(三)中止整改期间医药机构要做好绩效评价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整改期限届满后应以正式文件报县医保局申请验收。验收合格后,恢复其医保服务。
(四)取消定点资格的医药机构,1年内不得再申请医保定点资格。
附件:涉及中止医保服务和取消定点的医药机构名单
富平县医疗保障局
2026年3月20日
来源:富平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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