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67|回复: 0

[县内要闻] 最新 富平处置2起殡葬违规问题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6-4-16 23:03: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注意!

  新修订的《殡葬管理条例

于2026年3月30日施行

这篇推文带你了解

    这些事绝对不能做!

刘大哥觉得这片风景独好

想将自家祖坟迁到风景名胜区

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禁止在下列地区建造坟墓:

(一)耕地、林地;

(二)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和文物保护区;

(三)水库以及河流堤坝附近和水源保护区;

(四)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


此外《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对于违反本条例规定在禁止区域建造坟墓的,依照土地管理、森林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给予处罚。

王大爷管理着村里的农村公益性公墓

却将本属于村民的墓位

偷偷卖给外村人牟利

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第二十条明确规定:

农村公益性墓地不得对村民以外的其他人员提供墓穴用地或者墓位


划重点!农村公益性墓地不得提供给本村以外的人员!它是本村村民专属的公益性安葬设施,依托集体土地建设,只为保障本村村民基本殡葬需求。对外倒卖,既违规违法、出卖集体利益、侵占村民共有资源,又会引发墓位争抢、价格乱象,所以万万碰不得红线!

自今年以来,我县各镇(街道)高度重视殡葬改革工作,行动迅速、监管到位。梅家坪镇、齐村镇已先后及时妥善处置了2 起拟违规对外提供墓穴实施安葬的问题,有效筑牢殡葬管理政策红线、守住集体公益资产底线,值得全县各镇(街道)学习借鉴、对标看齐。

来源:富平民政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富平网 ( 陕ICP备16004736号|陕公网安备61052802000068号 )

GMT+8, 2026-4-28 01:57 , Processed in 0.227051 second(s), 29 queries .

Powered by 渭南南角市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X3.5

© 2015-2027 富平网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