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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镇] 薛镇重拳出击!即日起全域禁止非法取土采石,举报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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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5-6 12:04: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薛镇人民政府

关于北部山区生态保护专项整治及严厉打击非法取土、非法采石违法行为

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切实保护耕地资源、矿产资源和生态环境,常态化抓好北部山区生态管护,坚决防范山体滑坡、破坏耕地等安全隐患,严厉打击私挖乱采、非法取土、非法采石、擅自外运倒卖砂石土方等违法行为,持续筑牢北部山区生态安全屏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域全面禁止违法开采行为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全镇所有山体、林地、耕地、荒坡、道路两侧、农田保护区、生态林区、村庄周边等区域,一律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非法取土、非法采石、挖砂、挖山、破坏地表植被。所有土地、矿产、砂石资源均属国家所有,严禁私自开挖、私自占用、私自外运、私自倒卖。任何未经依法审批的开挖、取土、采石作业,一律视为违法行为,坚决从严从重打击查处。

二、严查六类重点违法行为

(一)无任何审批手续,擅自使用挖掘机、铲车、运输车等机械上山采石、挖坡取土、挖沟取土的;

(二)以修路、建房、整地、清理沟渠等名义变相非法取土、非法采石,偷运倒卖牟利的;

(三)私自设立取土点、采石点、堆放点,中转、外运砂石、土方的;

(四)乱占、乱采、乱堆、乱建、乱挖等破坏生态行为的;

(五)夜间偷采、绕道偷运、躲避巡查,组团跨村跨镇非法运输土石资源的;

(六)为非法取土采石提供场地、机械、车辆、引路、通风报信,充当保护伞的。

三、严格落实处罚措施

凡违反本通告规定,一经查实,将由薛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队联合县自然资源局、县公安局等部门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一)立即停止违法作业,无偿没收全部土石物料和违法所得;

(二)现场查封扣押挖掘机、铲车、运输车辆等全部施工设备;

(三)依法给予行政处罚,责令限期恢复地貌、恢复植被、复垦耕地,所有费用全部由违法责任人承担;

(四)对多次违法、量大面广、破坏严重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五)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对包庇纵容、通风报信、参与牟利的干部和工作人员,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四、主动限期投案整改

所有已经参与非法取土、非法开采、非法运输、非法倒卖的人员,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五日内主动到薛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队说明情况、限期整改。对于主动配合、主动整改的,依法从轻处理;拒不停止、顶风违法、拒不配合的,一律从重从严处罚。

五、推进北部山区生态常态化保护

加快生态修复与历史遗留矿山治理,推进国土绿化;严格落实林长制,强化森林防火与病虫害防治;常态化整治乱占、乱采、乱堆、乱建、乱挖五乱问题;持续开展拉网式排查行动,重点打击无证开采。同时健全与环保、公安、镇办等单位的联动执法机制,形成监管保护合力,实现巡查、发现、处置、反馈全流程闭环管理。

六、广泛接受群众监督举报

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非法取土、非法采石、夜间偷运等违法行为。我镇对举报人严格保密,对查实的线索给予奖励,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举报电话:0913-8840001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薛镇人民政府   

2026430日  

来源:富平薛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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