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施献血者“四免”政策。
1、荣获无偿献血奉献奖、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的全国献血者及在渭南市累计献血2000毫升以上的献血者,免费游览渭南市国有3A、4A景区。
2、在渭南市累计献血2000毫升以上的献血者,免交全市公立医疗机构普通门诊诊察费。
3、在渭南市域内参加无偿献血的公民,献血后即可免费获取一份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限为6个月,保额不低于5万元。
4、在渭南市获得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的人员,每2年可在指定公立医疗机构免费享受一次基础健康体检。
(二)扩大用血费用报销减免范围。
1、累计献血1000毫升以上者,本人终身无限量报销用血费用;本人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终身合计按献血量等量报销。
2、累计献血1000毫升以下者,本人5年内临床用血按献血量5倍报销,5年后按等量报销;上述近亲属5年内临床用血按献血量等量报销。
(三)扩大优先用血保障范围。
在保障急危重症,孕产妇等重点人群用血前提下,非急诊患者同等医疗状况下,献血者本人及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配偶父母享有与献血者献血总量等量的优先用血权益。
(四)推行献血者带薪休整。
公民献血后在不影响工作前提下安排1天休整,休整期间各项福利待遇不变。
(五)提供公积金贷款政策优待。
在渭南市域内参加无偿献血的公民,且符合渭南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条件的缴存职工,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申请贷款时,最高贷款额度可在现行政策基础上上浮10%。
(六)落实献血关爱慰问补助。
自愿参加无偿献血的,其所在单位应给予支持并提供便利,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贴,并可发放50元的误餐补助。捐献单采血小板(成分血)的献血者,由血站发放误餐及交通补助。
(七)做好无偿献血通报表扬和奖励工作。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人社局、工会、共青团、红十字会等有关单位要对无偿献血组织较好的单位和做出突出成绩及参与无偿献血的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并在评先评优考核中优先考虑;各单位对在无偿献血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事业单位集体和个人可按照《渭南市事业单位人员及时奖励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给予奖励。
(八)加大献血者关爱服务力度。
献血者因患重大疾病或因突发事件等原因而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由红十字会等单位按规定优先给予援助;市中心血站建立稀有血型及固定献血者专项管理档案,常态化开展回访慰问,节日关怀等服务;鼓励社会行业主体推出针对献血者的专属优惠举措,不断丰富关爱服务内容,提升献血群体归属感与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