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平县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十条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决策部署,按照《渭南市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十条措施》《渭南市新建商品房购房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因城施策控增量、去库存、优供给”有效满足群众刚性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强化住房消费支持,释放市场活力
(一)落实购房补贴
对2026年10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县域内新建商品住房,并完成购房合同网签备案的购房人,市级财政给予每套0.5万元补贴,县级财政同步给予每套0.5万元叠加补贴。
(二)落实“以旧换新”退税
持续落实《关于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6年第3号)“自2026午1日1口至2027午12日21日 ,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的退税政策。
(三)提升公积金使用效能
新购商品房购房人可提取公积金用于商品房装修及物业费缴纳等。具体办法以公积金管理部门正式出台实施细则为准。
(四)组织集中推介
鼓励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等有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职工,组织开展商品房团购活动。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结合自身经营实际,自主出台让利方案,实现以价换量。定期组织开展“房展会”、优质项目“观摩会”、精品楼盘“推介会”等活动。鼓励开发企业、装修公司、家电企业等联合出台“购房+装修+家居”一站式优惠组合方案,加快项目去化。
二、优化行业管理服务,促进产业健康发展
(五)规范工抵房销售管理
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的项目,可依法依规办理工抵房网签备案,将房源备案至该项目施工单位、材料供应商等合法债权方。工抵房作为新建商品房,允许再办理一次合同更名和网签备案。
(六)实施预售许可动态管控
对平均去化周期高于24个月的商品房项目,引导开发企业合理控制后续
房源的上市增量,逐步消化现有库存,推动项目去化周期回归合理水平。
(七)实施房票安置
在城市更新、征收拆迁、危旧房改造等工作中,建立并优先推行房票安置方式。
(八)优化项目规划设计
同一建设项目中,尚未开工建设的楼栋,在不突破原规划许可批准容积率的前提下,支持企业结合当前市场需求,调整规划设计方案,优化住宅户型、完善配套设施、提升小区环境品质,推动产品提质升级、适配民生居住需求。
三、落实“好房子”建设标准,提升产品品质
(九)完善住宅配套设施
新建商品住宅项目须严格落实水、电、气、暖、网等配套设施与主体工程“四同步”要求(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投用)。对配套设施不完善的在建项目,限期整改到位。加快库存楼盘、新建小区周边教育、医疗、市政道路、文体休闲等公共配套设施建设投用,补齐居住配套短板;开展在售项目周边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存量房源市场吸引力。
(十)推进“好房子”建设
落实新版《住宅项目规范》,推动住宅层高、电梯配置、隔声降噪等指标提档升级。围绕好标准、好设计、好材料、好建造、好运维的“五好”要求,打造一批高品质住宅示范项目。

来源:富平住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