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高考、中考期间噪声管控,保证广大考生有一个安静的学习、休息和考试环境,现就高、中考期间噪声管控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城区所有建筑施工单位自5月30日—7月5日期间,每日午间(12:00至14:00)及夜间(22:00至次日6:00)时段内禁止施工作业(包括运输装卸建筑材料、建筑渣土和垃圾)。其他任何单位及个人在该时段不得进行建筑施工、装潢、建材加工等活动。 二、在高考外语科目模拟考试(5月31日)及高考(6月6日—8日)、中考(7月2日—5日)考试期间,城区所有建筑工地全天不得安排施工作业。 三、各企事业单位、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 商业门店、餐饮门店、流动摊点等在高考中考期间必须采取有效降噪措施,禁止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喇叭,严格落实富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城区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四、高考中考期间,城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活动中,禁止使用音响器材、甩鞭子、打木猴等产生噪声活动。 五、各有关单位必须高度重视,提前安排,落实责任,确保高考中考环境秩序。我局将对考场周边进行不定期巡查,一经发现有违反以上规定的,将对相关单位及责任人依法查处。 六、欢迎广大市民积极参与、配合管理,对噪声污染违法行为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913-8220123。 特此通告。 富平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2019年5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