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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文化] 乾隆年富平二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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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1 23:02: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购得《乾隆富平县志》一部(乾隆五年知县乔履信纂修,徐朋彪校注,西北大学出版社出版),书刚到第一天,便匆匆翻阅了一遍。此志是在孙丕扬编纂的《万历富平县志》基础上,增加了一些后期的史料,特别是关于粮额、税额、俸给、驿铺、乡甲等条目,有乾隆初期富平县的一些赋税数据、详述,可窥见当时经济社会发展之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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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平尚未富庶

乾隆五年,富平县有44138户人,男丁127428名、妇女86310口,这男女比例早就失衡了。县志在列数男丁时用“名”、妇女用“口”,可见当时的男女社会地位是不一样的。一般情况下,一个家庭的税收、服役,由男丁来承担,所以在政府的“黄册”(户口簿)上,男丁必须有名有姓,妇女只有人数就行了。
一米一粟当思来之不易,一丝一线恒念物力维艰。清代在衡量粮食时可谓精确到极致了,县志中记载的重量单位有:石(担)、斗、升、合、勺、抄、撮、圭、粟、粒、颗、糠,这是要数粮食粒吗?粮食金贵,丈量土地时自然不能马虎。清代耕地面积计量单位有顷、亩、分、厘、豪、丝、忽、微,比起一丝一毫来,得寸进尺,在这里都是大面积啦!清代白银成为通行货币,银子在交付时需要称重、验成色,当时银子的重量单位有两、钱、分、厘、豪、丝、忽、微、纤、尘、渺、漠、沙、洙、涯,不知道当时的秤都精确到什么程度了,那秤上的刻度怎么刻画的?
自古种地得纳粮。大概在包产到户时期,富平的生产大队将土地分等级承包给村民,大家按土地级别缴纳公粮,今天老家人仍称自家的某一块田地为一类地、二类地……乾隆初期,富平县土地分为金、银、铜、锡、铁五类,另有河水岸边的滩地,共有耕地12712顷77亩。每类地的征粮标准不一样,最好的金地每亩每年交7升7合8勺6抄3撮7圭公粮,最差的铁地每亩每年只交2升7合,差了3倍多。全县共交公粮59715石,折合银子80561两。另外,需要交纳人头税的男丁有80119名,每人交四分银子,合计3204两银子。此外,加上各类名目的税,全县每年需交银子93783两,差不多平均每人交0.5两、每户人家交2~3两银子。
笔者按县志所记载的资料粗略计算,乾隆五年,富平县政府公务人员的开支总共约4600两。当时县政府一把手七品知县的工资是年薪45两,二把手县丞年薪40两,政科教领导——教喻及训导年薪各约40两,会计出纳——典史年薪31两,其他主要公务人员平均年薪6两。当时你若是一位学子,且能在全县考试中排名前20名,可享受“廪生”待遇,每年可享受政府发放的“助学金”3.2两,相当于公务员半年工资啊。看来,清代还是很注重教育的。除了教育,政府也要救济孤贫人员,乾隆五年富平县有注册在案的领低保人员47名,未注册者12名。他们每年可领3.6两银子,另外还有买冬衣的补助款。
县志所记载为所谓的“康乾盛世”时期的富平财政、经济情况,按时任知县乔履信所说,富平人多地少,山荒水恶,总是不能完成中央政府下达的赋税征收任务,县财政在上级豁免了一些账务后才勉强维持收支平衡。而老百姓家无余财,官员也没有计策可增加百姓收入。可见,百姓还没过上小康生活,若遇天灾人祸,则可能食不果腹、颠沛流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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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干部忙什么

在古代,移风易俗是地方父母官的职责,这项工作在官员考核、对标时,甚至比抓经济生产的分值还要高。
自秦代商鞅发明对百姓“编什伍”、实行连坐管理以来,这一制度在历代沿用、因格,明清时期富平仍实行“乡甲法”管理百姓。乾隆五年,富平分全县为中、东、西、南、北、东北6个乡,乡下设85个“联”,每个联管理十多个“堡”;联设约正、乡长各一人,每个堡设乡约、练总各一人。政府任命约正的条件是“以绅士之品端学优者”,乡长“以耆老之望隆而知义礼者”为之。县政府管理约正、乡长,由他们监督乡约、练总。另外,各堡有堡长;当时统计户口为“烟户”,即按锅灶算,凡是单独生火做饭的为一户,给一门牌。每十户人家为一甲,设甲长,又称牌头。
笔者所在村庄龙门村在当时属于东北乡第25联,属于该联的有雷北坊雒家、红彦村前张、陈家、涧门村南常等15个堡490户,丁男1640名、妇女958口。如今富平县有村名“三联”“八联”等,可能就是这种制度的遗留。
这些乡村干部平时的主要工作是什么呢?知县乔履信说了,其宗旨是“专司稽查保甲、约束化导之事”,具体工作在乡约里规定了宣讲圣谕、讲解律例、清查户口、崇尚积聚、匡正风俗、褒奖善良、严稽匪劣、法严连坐、共为守望、怜恤孤寡等十项。
政府乡约规定,每月朔望之日,即初一、十五两天,县城、各联都要设香案,恭敬地摆上圣谕。乡村干部要穿“吉服”,带大家先行三跪九叩首礼,再敬听约正宣读康熙皇帝《圣谕十六条》、雍正皇帝《圣谕广训》,每次宣读其中的一条一篇。宣读完毕,官员行一跪三叩首礼,百姓行三叩首礼。当年学习主席语录的氛围还不如这时浓厚呢!
学习传达皇上最高指示的历史可追溯到明太祖朱元璋,他曾颁布了“圣谕六言”,又称“教民六条”:“孝顺父母,恭敬长上,和睦乡里,教训子孙,各安生理,无作非为”。内容很简洁,背诵也容易。朱元璋曾下令:“每乡里各置木铎一,内选年老或瞽者,每月六次持铎徇于道路。”明初的圣谕宣讲形式像今天偏远乡镇街道上的流动广播车,但这种方式效果不佳。明嘉靖年后,便改为在乡约中聚众宣讲圣谕。
康熙皇帝的圣谕有16条,有点像“八荣八耻”的格式,每条7个字,也算简洁明了。后雍正皇帝将这16条逐一解释、推衍,达到了一万多字,名曰圣谕广训。雍正还要求官府督导百姓都要诵读,并将其列入各级考试内容,考生若写错、误写或添改,都算不及格!
宣读完圣谕,百姓还不能散会,要接着由约正或乡长作“普法讲座”,选择法律条文中的“命盗重情、风化攸系着”印成宣传册发给大家,再进行讲解。完毕后,召开表彰大会。约正、乡长把政府发的一本“纪善印簿”放在香案上,将要表彰的在孝悌、知义、和睦邻里、勤读力田、积极缴纳税赋、周济孤贫、修桥补路、积粮俭用等表现突出者请上台,先让他介绍一下个人先进事迹,然后当众书写其姓名、事迹大概于本上,每年报县政府评奖。
劝善惩恶,有奖就有罚。接下来会开批判大会,也是拿出一本“记过簿”,由各堡乡练将忤逆不孝、造卖赌具、开赌场、私宰牛驴、窝留土娼、宣扬邪教、妖言惑众、闹丧演戏、凶徒打架、拜把结盟者押着跪倒案前,检讨自己的劣迹,若是当场服罪、自愿改悔,则暂不记录。以后若再犯,便当众声明并记录在案。以后做一好事,则功过相抵,勾销罪行纪录。
乡约还鼓励民间各堡设立“社会仓”,引导各村堡将原来“善会”募捐的敬神烧香的钱粮改为买粮钱。各户随其能力,每月捐钱一次,由有德行、家境殷实的两个人掌管账目,设两本账一送县衙备案、一留村堡。这些钱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出借放债,每年夏秋后统一购买粮食,储存在坚固密封的仓库中。官吏不得干涉其运转。遇到饥馑灾荒,经约正、乡长请示,知县组织开仓发粮。发放的顺序是,先给捐献钱财者,有余分给鳏寡孤独、残疾人。有自愿将自身应分粮食分给亲党贫乏者,听从其便,官府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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