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群众:
为切实推进复工复产,尽力满足广大群众生产生活需要,为二手车流通提供有力保障,自3月16日(周一)起,我市境内二手车辖区内转移登记业务全面恢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务办理地点: (一)凡是此前在支队车管所注册登记的及2017年1月1日前在各县(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注册登记的国产小型机动车,需办理渭南市辖区内转移登记业务的可在我市相关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办理(全市可办理辖区内转移登记的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名称及地点附后)。 (二)凡是2017年1月1日后在各县(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注册登记的国产小型机动车,需办理渭南市辖区内转移登记业务的,一律在注册登记地县(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办理。 (三)对各类进口机动车,需办理渭南市辖区内转移登记业务的,一律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办理。 (四)对各类大中型机动车,需办理渭南市辖区内转移登记业务的,一律在注册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办理(即原在交警支队车管所注册登记的大中型机动车一律在支队车管所大中型机动车业务办理处办理;在县市区交警大队注册登记的大中型机动车只能在相关县市区交警大队车管所办理)。 二、特别提示: (一)在交警支队车管所申请办理各类车驾管业务(含转移登记业务)时,应由学员、驾驶人本人或现机动车车主采取“实名制”预约方式,通过“渭南车管所”微信公众号中“掌上车管”业务预约模块先行预约。预约成功后,申请人按预约时间,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办理相关业务所需资料前往交警支队车管所大中型机动车业务办理处或支队车管所办理相关业务。前往各县(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或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办理相关业务时,应提前了解掌握办事场所的相关具体程序和要求。 (二)在支队车管所办理业务的群众请按照工作人员现场指挥引导,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自觉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车辆消毒后,按指定路径进入业务大厅或者通道。按照“一事一人办理”的原则,无关人员不要陪同。在窗口办理业务时要与他人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即办即走,尽量减少逗留时间。如有体温异常、咳嗽等症状,一律不得进入车管所及大中型业务办理处院内,所预约的业务不予受理,并按经开区管委会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联系相关部门予以处置。 (三)因疫情防控需要,凡是能够通过网上申请即可办理的车驾管业务,尽可能选择网上办理;必须到现场办理的业务,建议广大群众尽可能选择在疫情得到全面控制后再前来现场办理相关业务;因生产生活需要必须近日内到现场办理的业务,请在做好个人防护同时,务必配合我们做好相关安全防护工作。 渭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20年3月15日
市区可办理辖区内转移登记的机动车服务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