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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公告] 通报3起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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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3-27 23:37: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进一步正风肃纪,坚决遏制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现将查处的3起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1.美原晨光小学原校长许方民公款私存、违规列支问题。2016年,许方民在任美原仁张小学校长期间,将学生生活费200000元存入个人账户,并从中支出三次行政罚款、学校组织活动费用以及教师打扫卫生费用等30600元;2017年,许方民在任美原晨光小学校长期间,将学生生活费506550元存入个人账户,并从中支出三次行政罚款以及自习辅导费等20684元,共计支出51284元。2019年12月,许方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薛镇湾里村监委会主任赵森民违规收取桩基费问题。2007年,赵森民在任薛镇湾里村湾里组组长期间,将该组垚背的废弃砖厂划为7院桩基,以3000元至3500元不等的价格出售给薛镇前坡村村民,共计22800元,用于支付修渠欠款。2019年11月,赵森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老庙镇笃祜村党支部委员、会计杨军营虚报冒领粮食直补款问题。2006年至2017年,杨军营利用职务之便,在其名下多报土地面积,冒领粮食直补款共计1819元,用于支付村电话费、办公用品、2018年“七一”活动经费等村务支出。2019年11月,杨军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以上案件中汲取深刻教训,以案为镜,引以为戒。全县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不断巩固和深化主题教育中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工作成效和经验做法,持续推动专项整治常态化、长效化。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紧围绕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不断加大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力度,对发现的侵害群众利益典型问题严查快处,坚决做到“零容忍”, 以铁的纪律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

(来源: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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