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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公告] 2020年春季学期学生资助政策告家长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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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3-31 00:15: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尊敬的家长:

您好!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教育扶贫工作的扎实推进,学生助学力度不断加大,助学政策不断完善,助学内容越来越丰富。为使广大学生及家长清晰助学政策,保证符合条件的学生能享受助学待遇,特向您介绍学前至大学教育阶段学生资助相关政策。



  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 





实行“一免一补”(免保教费、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生活费)政策。资助对象为:学前一年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和中小班建档立卡家庭幼儿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50元。在省内外县就读的由就读学校发放;在省外就读的按当地政策执行。没有正式学籍的不在享受之列。


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实行“两免一补一计划”(免学杂费、免教科书费、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营养改善计划)政策。从2019年秋季学期起,将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家庭学生、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纳入生活补助范围。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国家基础标准为每生每学年小学生1000元、初中生1250元,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按照国家基础标准50%的比例核定。在县外就读的由就读学校发放。没有正式学籍的不在享受之列。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实行“一免一助”(免学费、发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政策。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特困生每生每学年2500元,贫困生每生每学年1500元。建档立卡家庭学生享受特困标准。在县外就读的由就读学校发放。没有正式学籍的不在享受之列。


中职国家助学金



中职实行“一免一助”(免学费、发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政策。对在我县中职学校就读(含外县户籍)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中职学生免除学费。对一、二年级建档立卡家庭学生、非建档立卡的残疾学生、低保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的中职学生每生每年发放2000元国家助学金(三年级不享受)。    
对富平县户籍今年新入学且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建档立卡家庭的中职学生,由就读学校一次性发放扶贫助学补助3000元。外县户籍学生在我县中职学校就读的由我县中职学校发放。我县户籍在省内外县中职学校就读的由就读学校发放。 我县户籍在陕西省外中职学校就读的,按学校所在地政策执行。没有正式学籍的不在享受之列。


大学教育阶段



实行“一贷一补”政策。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可在富平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校期间财政全额贴息),每人每学年申请贷款最高额度本科、高职学生为8000元,研究生为12000元。
  2019—2020学年度,对在陕西省地方高校就读的建档立卡家庭大学本科高职学生由所在学校每生每年发放6000元的助学金生活补助学费、住宿费高出国家助学贷款限额8000元部分,由所在高校从资助专项基金中全额补助。中外合作办学、师范类、医学类等免费就读的建档立卡家庭学生不享受学费、住宿费高出国家助学贷款限额8000元部分的全额补助。
  我县户籍今年新入学且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建档立卡家庭的高职学生,由富平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发放一次性扶贫助学补助3000元我县户籍在陕西省外高校就读的,按学校所在地政策执行。 没有正式学籍的不在享受之列。
家长们:如果您的孩子是以上学段的学生,请向学生学籍所在学校(或中心校)提出申请,我们将按照相关规定评选出符合资助政策的学生纳入补助范围。富平户籍在县域外就读的学生,可以向学生学籍所在学校提出申请。

来源:富平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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