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交由税务部门征收了,就想了解一下,通过税务局要怎么来缴纳这个保费?”在全国第29个税收宣传月期间,国家税务总局大荔县税务局工作人员,梳理了市民关心的热点问题,并制作了相关的征收缴费指南,答疑解惑。 医疗保险是政府为群众的未来生活搭建的安全网,自 2019年9月1日起,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全面交由税务部门征缴。大荔县税务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收范围涵盖凡具有大荔县城乡居民户籍或取得大荔县居住证且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城乡居民,大、中小学学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少年儿童都属于参保缴费对象,实现应保尽保,力争全覆盖。 如何进行参保登记?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县医保局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登记工作。采用“缴费即参保”方式的,参保缴费人在县税务局完成缴费登记后直接申报缴费,县医保局按照县税务局传递的征缴入库信息进行参保登记、权益记录。 缴费主要有以下标准:(一)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250元/人。(二)资助参保(1)全额资助。医疗救助资金对特困人员(城市“三无”、农村“五保户”)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险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缴费人不缴费。 (2)定额资助。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未纳入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困难重度残疾人参保缴费按额预缴,其定额资助资金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于2020年3月底前通过惠民补贴”一卡通"或社会保障卡等渠道支付给缴费人。同时具备多个身份的人员,不得重复享受资助。 (三)新生儿出生当年以自然人身份随母亲进行参保登记,当年不缴费,享受出生当年的医保待遇。次年起以自然人身份参保缴费。 那么,市民可以通过那些方式缴纳费用?工作人员表示,一方面,可以自行缴费。缴费人可通过县税务局协作金融机构(县信用联社、工行)开发的手机APP自行完成缴费;也可以通过金融机构(县信用联社、工行)营业网点的柜台及自助终端机等渠道办理缴费。另一方面,可选用集体缴费方式(委托机构代收)。税务局委托村(居)委会、社区、学校等集中代收5、若信息有误请尽快联系居住地附近税务机关修改。 值得注意的是,以上政策若有疑问或想详细了解可以拨打12333咨询或前至医保局咨询。 来源:渭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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