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要求,现就富平县实施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和排污登记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实施范围 富平县辖区内排放水污染物、大气污染物,产生工业固体废物或者其他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均须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或填报排污登记表。 二、实施时间 富平县辖区内纳入《2019版名录》登记管理的排污单位,务必于2020年5月20日前完成排污登记;纳入《2019版名录》重点及简化管理的排污单位,务必于2020年6月30日前取得排污许可证。 三、核发机关 四、申请排污许可证或登记程序 (一)注册、登录 排污单位登录“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进行注册。 (二)填报申请材料或登记 申请排污许可证的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首页“法规标准”栏目下载),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填报并提交排污许可证申请材料,实行重点管理的排污单位应进行申请前信息公开。 进行排污登记的排污单位填报排污登记表后,自动即时生成登记编号和回执,排污单位可以自行打印留存。排污单位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三)提交书面申请 申请排污许可证的排污单位将有关申请资料准备齐全后,向渭南市生态环境局提交资料申请受理。
五、法律责任及其他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排污单位应当依法持有排污许可证,并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排放污染物。对无证排污、伪证排污的违法行为,生态环境部门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六、咨询电话 渭南市生态环境局富平分局 咨询电话:0913-8261810
本通告由渭南市生态环境局富平分局解释。
申请排污许可证或登记流程
(一)注册、登录 注意事项:使用IE浏览器,其他浏览器无法上传营业执照 步骤2:选择“网上申报” 步骤3:点击注册,进入注册页面 步骤4:填写注册信息 步骤5:登录 (二)排污登记 步骤1:登录后选择“排污登记”模块 ,进入登记界面 步骤2:依次点击登记申请、申请登记 进入界面后,部分填报信息在注册时已生成。
经纬度,点击选择,鼠标滑轮找到企业所处位置后,点击拾取,经纬度生成后,点击确定。
是否应当申领排污许可证,但长期停产:除长期停产的持证类企业,其余均选否。
完善产品、燃料、涉VOCS辅料(1吨/年以上填写)、废气、废水等信息,
带星号为必填,填报完成,检查无误后,点击提交。 (三)排污许可证申请 选择“许可证申请”模块,进入填报界面 排污单位根据系统提示,完整、规范、真实地填报完成所有内容后提交。
现场办理排污许可证需提交资料
1.企业以正式文件向渭南市生态环境局申请(红头文件),盖章。 2.企业承诺书,法人签字,盖章。 3.排污许可申请前信息公开情况说明表,签字、盖章。 4.环评批复文件复印件。 5.自行监测方案,盖章。 6.从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打印的排污许可证申请表(需要提交后,打印带二维码申请表)。盖章。 7.排污口规范化证明,县环境监察大队出具。 8.渭南市生态环境局富平分局出具初步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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