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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公告] 富平县实验小学2020年一年级入学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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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7-17 00:06: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综合改革,认真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促进教育公平,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益,依据《富平县2020年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实施方案的通知》(富教发〔2020〕160号)和县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现就富平县实验小学2020年新生入学资审登记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区划分
以富教发〔2020〕160号文件划定的学区范围为依据,具体划分为:
富兴路以东、东二环以西、南韩大街以北(含公园壹号)、温泉河以南、温泉花园、才子佳苑、嘴头村。



二、入学年龄

2014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已取得小学学籍的学生不得参加新生报名。    
三、实施招生入学共分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招收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在服务片区的适龄儿童少年。
1、7月20日—21日报名,学校接收并登记资料。
2、7月22日:汇总整理,学校到公安部门审查核实户籍,公布录生名单并安排下一步工作。
第二阶段:招收住房(父母购房且实际居住)在服务片区的适龄儿童少年。
1、7月23日报名,学校接收并登记资料。
2、7月24日学校到住建局、不动产登记局审查核实资料,公布录生名单并安排下一步工作。(根据学校实际情况顺延调整报名时间)
第三阶段:招收享受照顾政策类。
①父母双方或一方是现役军人(含武警)、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②父母双方或一方是公派出国的专家、技术人员;③全国公安系统烈士的子女、全国公安系统一级二级英雄模范的子女、全国公安系统因公牺牲民警的子女、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民警的子女;④招商引资重大项目投资人子女及引进高级人才子女。同一家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在同一学校上学的孩子;同一家庭,大孩已在城区学校其它年级就读,小孩依据入学条件分不到大孩就读的学校。
7月27日报名并汇总整理材料,接收并登记资料,公布录生名单并安排下一步工作。
第四阶段:招收随迁子女在服务片区的适龄儿童少年。
7月28日报名并汇总整理材料,接收并登记资料,学校到公安部门、人社局、市场监管局审查核实资料,公布录生名单并安排下一步工作。
第五阶段:招收就业经营门店类(业主)在服务片区的适龄儿童少年。
7月29日报名并汇总整理材料,接收并登记资料,学校到人力资源保障局、市场监管局审查核实资料,公布录生名单并安排下一步工作。

四、终审并发放入学通知书,新生学位认定登记。

1、8月3日,学校持《富平县2020年小学新生资审情况登记表》到教育局领取《富平县2020年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2、8月5日,发放《富平县2020年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3、8月31日,适龄儿童家长持富平县《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到为其提供学位的小学报名入学


五、登记地点

此次认定登记地点:富平县实验小学风雨操场。       


六、提供证件
所有前来登记的适龄儿童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说明:小学一年级适龄儿童还需提供就读幼儿园学籍证明和《陕西省儿童预防接种证》;报名时需要提供所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每页都必须有家长签名。

七、入学资审
新生资审分类分区域分时间段依次进行:
1、7月20日:上午8:30—11:30 下午 14:30—17:30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     
2、7月23日:上午8:30—11:30(秦正公馆小区)、(生态家苑小区)
下午 14:30—17:30 (富士来小区)、(水岸茗居小区)、(温馨家园)
7月24日: 上午8:30—11:30 (公园壹号小区)、(温泉花园)、(才子佳苑)
3、7月27日:享受照顾政策类
4、7月28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类
5、7月29日:就业经营类

注:学位未满的情况下,按第四、五阶段招收。(原则“社保优先,积分排名”的方法;外省外市外县的顺序接收部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富平户籍父母双方在城区务工的,其子女确需在城区上小学的,于7月30日一天内持户口本、户籍所在地镇政府出具无监护条件证明、户籍所在地中心学校出具义务教育段同意流出证明、务工合同证明及工资证明,在莲湖初中登记。若无剩余学位,由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调剂入学。凡不接受调剂的,原则不再安排学位,学生回户籍所在地就读。

前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供如下材料:
(1)户籍证明(随迁子女与父母同一户籍的户籍簿及父母身份证)
(2)住所证明(房产证明、居住证或租赁合同);
(3)务工证明(父母在城镇务工购买社保、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或经商营业执照);
(4)流出证明: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或当地中心学校)出具的当地无监护条件的学生流出证明。

温馨提示

1、未按学校规定时间进行信息审核,视同自动放弃学位。
2、所有材料证件原件与复印件一致,每生一袋装入档案袋内。袋面需标明学生姓名、材料目录及联系电话。
3、适龄儿童在我校规定的登记处登记,所提交的材料,县教育局招生综合小组将对所有新生相关材料进行复审,如提供的证件有造假或与要求不符者,将取消其所报学校录取资格,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4、所有材料由相关部门审核后于8月5日发放并领取入学通知书,各家长在原登记处领取。(来时请带资审回执单)

5、咨询电话:   

实验小学武老师 0913—8212128 

富平县教育局监察室电话  0913—8221260

因疫情原因,家长严格按照时间段,带上签字笔及以上材料前来学校进行信息审核。来时请佩戴口罩,保持适当距离,测温合格后按序依次办理,避免人群聚集、拥挤。


富平县实验小学
 二0二0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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