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最大程度降低烟花爆竹对环境造成的污染,改善冬季辖区空气质量,按照富平县蓝天保卫战决战决胜攻坚行动工作推进会会议精神及相关文件要求,富平县公安局采取多项措施,坚持排查、宣传、整治、打击不间断,全面净化县城人居环境。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县政府召开工作推进会后,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由主管局领导陈旺盛副政委组织治安大队、巡特警大队、打非大队、城关派出所、东华派出所召开富平县公安局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专题推进会,传达富平县蓝天保卫战决战决胜攻坚行动工作推进会会议精神和相关文件要求,从组织机构、方法措施、责任落实等方面做了进一步明确和要求。 二是强化宣传发动,形成浓厚氛围。在城区范围内以“散发传单、张贴通告、组装宣传车、签订承诺书”等多种形式开展禁限放宣传工作,在原有巡逻车辆的基础上,增加3辆巡逻车安装高音喇叭,每天保证8辆宣传车,16名警力在城区主要路段、城中村按照禁限放工作方案进行不间断巡逻,印制10000份烟花爆竹禁限放承诺书和酒店、宾馆、饭店、商场、社区、沿街门店、建筑工地等单位进行签订。
三是强化源头管控,加大打击力度。县局对全县的4家烟花爆竹销售公司进行了约谈,要求4家烟花爆竹销售公司禁止向县城区周边零售点销售烟花爆竹。由县局打非大队会同应急管理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县城城区周边的烟花爆竹销售点进行拉网式排查,对发现违规销售烟花爆竹零售点除依法收缴并严肃查处,做到发现一起,制止一起,处理一起。目前,查处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违法行为2起,治安处罚3人,县电视台制作专题节目进行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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