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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员
为进一步规范餐厨垃圾收集,改善城区市容环境,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渭南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加强城区餐厨垃圾收集管理工作公告如下:
1、本公告所称餐厨垃圾,包括各餐饮门店、夜市经营摊点、机关单位和学校食堂等单位和个人产生的餐厨垃圾。
2、各食品生产经营者必须将餐厨垃圾干湿分离并袋装化后,存放在自备的塑料垃圾桶内(240升或120升)。环境卫生管理中心安排收集车每天固定时间上门收运,垃圾投放完毕后双方签字登记。
3、对不按规定倾倒餐厨垃圾的,由环境卫生管理中心每周统计汇总,转交市场监管局上门督促;对连续多次不按规定倾倒餐厨垃圾的,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管重罚,直至停业整改。
4、对往下水井口、绿化带、生活垃圾斗等处乱倒餐厨垃圾的,由城管执法局采取巡查、调取监控等方式加强监管。一经发现,除按有关规定进行重罚外,对经营单位及个人进行电视曝光。
富平县创建办 富平县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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