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各房地产经纪服务机构: 近期,通过县纪委和我局的工作安排,对全县房地产经纪机构前期办理完毕的业务进行抽查。检查过程中,发现我县乔乐房产经纪有限公司、泰成亨房地产中介有限公司、木子居房产经纪有限公司、展信房产经纪有限公司、儒房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等5家经纪机构存在违规行为,根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和《富平县房地产经纪机构信用档案管理办法(试行)》(富不动产登发〔2021〕8号)的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将处理结果通报如下: 一、违规事实 抽查中,发现上述5家经纪机构在大厅办理业务时,未履行二手房交易资料预审程序。 二、处理情况及依据 (一)《富平县房地产经纪机构信用档案管理办法(试行)》不良行为第49条“未按照主管部门其他工作要求开展工作的”的规定,信用等级评价各扣减5分。 (二)责令上述5家经纪机构做出书面情况说明,并于9月22日前送达我局。 (三)对乔乐房产经纪有限公司、泰成亨房地产中介有限公司、木子居房产经纪有限公司、展信房产经纪有限公司、儒房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等5家经纪机构自发文之日起暂停办理业务10个工作日(9月29日恢复业务办理)。 (四)将该通报抄送税务部门,实施联合惩戒,实行重点监管。 (五)将通报情况在我局公众号和网站公示,并在行业内通报批评。 三、相关要求 各房地产经纪机构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严格按照《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及有关文件要求开展经纪行为,规范管理,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向社会公布,确保二手房交易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共同营造良好的房地产市场环境。 2021年9月16日 富平县不动产登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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