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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公告] 富平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关于提示应对重污染天气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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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3-1 17:09: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富平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关于提示应对重污染天气的函

局各执法分队、各建筑施工企业、各渣土清运企业:

根据陕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与省气象台会商结果,受内蒙古中西部、宁夏等地沙尘传输影响,我省陕北、关中地区28日将出现一次扬沙或浮尘天气过程。预计关中地区部分时段可能出现中度至重度污染。为减轻沙尘对我县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最大限度缩短沙尘影响时间,降低沙尘污染浓度。按照富平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提示应对重污染天气的函》(富重污染天气办[2022]1号)的要求,现就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工地扬尘管控。自2月27日19时起,各建筑工地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抑尘措施,暂停土石方作业、拆迁、建筑垃圾粉碎、渣土车拉运(抢修抢险和民生任务等特殊需求除外),坚决遏制扬尘污染。

二、强化渣土运输管控。各渣土清运单位严禁违规拉运,执法局将加大执法力度,严查抛洒滴漏等违法违规拉运行为,发现违法违规拉运,立即严肃查处。

三、强化城区垃圾焚烧管控。各分队、中队要强化巡查检查发现问题,严肃处理。

各施工企业、渣土清运企业要严格落实紧急响应措施,局各分队要按照网格化监管要求,加大巡查频次,增强紧迫感和使命感,系统推进各项防治工作,对违反应急响应措施的行为从严从重查处。


富平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2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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