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患者在省内跨统筹区就医时无需备案即可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就医患者应按照医疗机构技术等级顺序逐级转诊,确需去三级医院就医的,应由二级医院开具转诊证明并在医保经办机构或二级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转诊登记。二、不受逐级转诊限制的特殊情况为:65岁以上老年人、5岁以下儿童、孕产妇、精神病、重大传染病、急性感染性疾病、术后复诊、恶性肿瘤患者以及因某一种疾病须间隔多次住院治疗(如癌症放化疗、肾透析、骨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