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富平县第十四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政协富平县第十四届委员会第十五次常委会议决定:政协富平县第十四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2月8日至2月10日在县城市文化中心召开,会期2天半。
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
1、听取并审议政协富平县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听取并审议政协富平县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十四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3、列席县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听取并讨论富平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讨论富平县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富平县202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县级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以及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4、审议并通过政协富平县第十四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提案审查委员会关于会议期间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5、审议并通过政协富平县第十四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政治决议及其他决议;
6、选举。
来源:富平电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