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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村镇] 最高奖5000 富平淡村镇发布有奖举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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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25 16:04: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淡村镇人民政府

关于对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违法行为

实行有奖举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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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打击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违法行为,对非法挖砂采石、破坏河道、非法倾倒建筑垃圾等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现就严厉打击环保领域违法行为制定如下有奖举报制度:




一.举报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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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举报:19391480600;0913-8910001。

二.举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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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举报人发现情况,第一时间向镇政府举报,举报内容包括非法挖砂采石事件时间、地点、人员,非法倾倒建筑垃圾事件时间、地点、人员等详细情况,留存有取证图片,现场阻拦违法车辆。

三.举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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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平县淡村镇辖区范围内

四.奖励办法:

举报情况经执法部门立案调查,查证属实或者移送有关单位追究责任后,给予举报人人民币2000元至5000元不等的一次性奖励。

五.有关事项:

1.同一案件由两个及以上举报人分别以同一线索举报的,奖励第一时间举报人,举报次序以受理举报的登记时间为准。

2.两个及以上举报人联名举报同一案件的,按同一案件一个举报人奖励额度进行奖励,奖金由举报人协商分配。

3.举报人举报的内容应当客观、真实、明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奖励:

(1)举报人无法证实自身真实身份的;

(2)举报内容含糊不清、缺乏事实依据的;

(3)举报人提供的线索与环保领域违法行为无关的;

(4)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已经发现、掌握或正在查处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奖励的其他情形。

六.处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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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政府接到举报后,应联合组织相关单位及人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核实取证,并按照规定进行处置。

欢迎社会各界群众参与监督,举报受理及办理部门对提供线索或证据的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严禁任何单位、任何个人以任何方式泄露举报人信息。同时对恶意举报的将追究相关责任。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最终解释权归淡村镇人民政府所有。

特此公告。


来源:淡村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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