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为规范医保基金使用管理,强化定点医药机构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按照渭南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全市2025年度医保定点医药机构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渭医保发〔2026〕1号)和《关于做好2025年度C级医药机构绩效评价中止医保服务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现就2025年度绩效评价部分医药机构中止医保服务业务和取消医保定点资格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中止时间2026年3月20日8时00分。二、中止对象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