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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内要闻] 富平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区公共区域噪声扰民管控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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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昨天 21: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富平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富平县公安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区公共区域

噪声扰民管控的通告

广大市民朋友、各餐饮及夜市经营商户:

为有效防治城区公共区域噪声污染,切实解决噪声扰民突出问题,维护良好的城市生活环境和社会公共秩序,保障广大市民正常休息、学习和生活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区公共区域噪声扰民管控的通知》(渭执法发〔2026〕89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富平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富平县公安局将联合开展城区公共区域噪声扰民专项管控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控范围及时段

(一)管控范围

富平县建成区所有公共区域、沿街商铺、夜市摊点、广场公园等场所。

(二)管控时段

1.午休管控:每日12:00—14:00

2.夜间管控:每日22:00至次日7:00

3.常态化管控:其余时段,执法人员常态化巡查各类商业、户外噪声扰民行为。

二、重点管控行为

1.严禁沿街商铺、流动摊贩、夜市商户使用高音喇叭、音响设备揽客叫卖、促销宣传。

2.餐饮门店、夜市摊点须严控食客喧哗、餐具碰撞、后厨设备运行等噪声,杜绝扰民。

3.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严控广场舞、露天歌唱、集体锻炼等高分贝文体活动。

三、全民降噪责任

1.经营商户:禁止外放音响、高音揽客,规范经营设备运行,主动劝阻顾客喧哗,从源头降低经营噪声。

2.市民群众:开展户外休闲、文体活动时,自觉调低音量、缩短时长,避开静音时段,不制造噪声干扰他人。

3.全民监督:全体市民自觉遵守噪声管控规定,互相提醒监督,共同维护安静宜居的生活环境。

四、部门执法分工

1.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负责日常检查及夜间巡查管控,依法查处商户擅自使用音响揽客、占道经营产生噪声、经营设备噪声超标等违法行为,现场责令立即整改;对屡教不改的商户,依法查封、扣押音响、经营性设备,并予以行政处罚;

2.公安部门:对噪声扰民、因噪声引发的口角斗殴、恶意噪声扰民等行为,进行依法劝阻、调解和处理,未能制止,继续扰民影响群众正常生活、工作、学习的,处拘留或罚款;情节严重的拘留并处罚款;对醉酒滋事的,依法进行处理;

两部门将常态化开展错时联合夜查行动,每晚高峰时段定点值守、巡回检查;对反复违规经营的商户建立违规黑名单,从严加大检查频次与处罚力度。

五、投诉举报渠道

1.夜间顾客醉酒吵闹、冲突纠纷、严重噪声扰民:拨打 110 报警电话;

2.商户喇叭揽客、占道经营噪声扰民:拨打0913-8220123便民热线。

夜间经济点亮城市烟火,安静环境守护邻里安宁。请各经营商户落实噪声防治主体责任,文明守法、规范经营,同时呼吁广大市民文明就餐、理性休闲,自觉抵制噪声扰民行为,富平是我家,文明靠大家,让我们携手共治,共建规范有序、安静文明、宜居宜业的美好家园!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富平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富平县公安局

2026年7月14日

来源:富平县城管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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