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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话题] 定了!关于公布全县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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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3-22 09:40: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各企事业单位:
为提高我县低收入职工的工资水平,根据《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全市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渭人社发〔2019〕16号)文件精神,对我县现行的最低工资标准予以相应调整,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富平县执行三类区最低工资标准,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160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6元/小时。
二、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从2019年5月1日起执行。
三、各用人单位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及时进行调整,确保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工资不低于我县最低工资标准。

富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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