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ign=center][size=3]富平县重污染天气机动车限行通告[/size][/align][size=3] 11月30日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启动Ⅱ级响应,按照县城区空气重污染期间实施机动车禁限行交通管理的通告,自O12月3日7时起 ,每天7:00—20:00限行两个车牌(含临时)尾号(若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车牌最后一位数字为准)的机动车,星期一限行1和6,星期二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