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ze=15px]2020年08月20日10时40分,富平交警大队城区二中队执勤民警在环城东路对一辆陕ELGXXX号普通二轮摩托车进行检查时,该车驾驶人张某某驾驶摩托车时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九十条之规定[/size][color=rgb(171, 25, 66)][size=15px]处罚款50元,驾驶证记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