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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员
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一、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陕西省价格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依法合规经营,自觉维护农资市场秩序和农民利益,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做好农资市场保供稳价工作。
二、各农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应当遵循公开、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切实加强价格自律,正确行使自主定价权,准确核定生产经营成本并做好记录,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农资商品,不得扰乱正常的农资市场价格秩序。
三、禁止经营者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
四、本提醒告诫书发出后,各经营者及单位要认真对照要求,积极主动开展自查,进一步规范经营及价格行为。经本次提醒告诫后,对于串通涨价、哄抬价格、价格欺诈、囤积居奇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从严从重从快进行查处,对情节恶劣的典型案件,向社会公开曝光。
五、市场监管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密切关注农资市场变动情况,加大巡查检查及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和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举报方式
欢迎社会各界和公众对各农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的经营活动行为广泛监督,若发现农资市场价格违法行为问题线索,请及时投诉举报。
举报平台:12315网络投诉平台(网站、手机APP、微信公众号、微信/支付宝小程序)
举报热线:12315投诉举报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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