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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动态] 渭南市出台失业保险援企纾困保障民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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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6-12 09:21: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陕西渭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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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失业保险援企纾困保障民生有关工作
渭南市出台了相关系列政策
稳岗返还、技能提升补贴、降费率、失业补助金等最新最全申报攻略已就位
符合条件的小伙伴快来申报~

6月10日,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失业保险援企纾困保障民生政策的通知》(渭人社发〔2022〕25号),现就相关政策解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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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稳岗返还支持力度

(一)政策范围和条件。

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30人(含)以下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享受稳岗返还的企业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环保政策;

(2)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含)以上;

(3)非“僵尸”企业和严重失信企业。


(二)返还标准。

大型企业按2021年度企业及职工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返还,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从60%最高提至90%,其中:2022年以来月均参保人数比上年度月均参保人数增长3%(含)以上的,按90%返还;参保人数增长低于3%的,按80%返还。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不含补缴的历年欠费和滞纳金。

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和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


(三)工作流程。

按照市人社局《萌萌〈关于落实社会保险纾困惠企政策的通知〉的通知》(渭人社函〔2022〕52号)规定,全面推行“免申即享” 经办模式,进一步畅通资金返还渠道。返还资金可通过后台数据比对审核、推送企业确认、社会公示后直接拨付到企业。对无公账户的小微企业,可将资金直接返还至当地税务部门提供的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账户。


(四)企业划型。

参照陕西省人社厅《关于减半征收社会保险费的大型企业名单的通知》(陕人社函〔2020〕71 号)等相关文件执行。对新参保或因改制重组等原因需重新划型的,根据工信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相关规定执行。


(五)政策执行期限。

执行至202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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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宽技能提升补贴受益范围

(一)政策范围和条件。

(1)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规定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2)企业参保职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规定申请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继续放宽至参保缴费1年(含)以上。

(3)技能提升补贴每人每年享受补贴次数不得超过三次(含),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已享受高级别证书补贴的不再享受低级别证书补贴。


(二)补贴标准。

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


(三)工作流程。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取得证书的,在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向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参保职工和领金失业人员申领程序按照渭南市人社局、财政局《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渭人社发〔2017〕133号)执行。


(四)政策执行期限。

至202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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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实施职业培训补贴政策

(一)政策范围和条件。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以享受一次免费的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


(二)补贴标准。

职业培训补贴由直接培训补贴和再就业绩效考核补贴两部分组成。直接培训补贴以当地2个月失业保险金为基准,并随失业保险金标准的调整而提高;再就业绩效考核补贴以实现再就业的实际绩效考核确定。职业介绍机构每成功介绍1名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签订劳动合同或协议6个月以上的,给予职业介绍补贴100元;1年以上3年以下的,补贴150元;3年以上或持街道社会保障工作机构出具的创业证明的,补贴200元。


(三)工作流程。

参照《陕西省失业保险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申领支付办法》(陕劳社发〔2007〕58号)执行。


(四)政策执行期限。

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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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一)政策范围和条件。

企业招用2022年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且缴费的,可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二)补助标准。

按每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一次性扩岗补助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不能重复享受。


(三)工作流程。

企业携带新招用大学生花名册、毕业证、身份证和劳动合同向参保地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经办机构通过全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网上查询系统核对信息,无误后将补贴拨付到企业。证书无法查询的,按“企业申请+企业承诺+事后核查”的办法实施。 


(四)政策执行期限。

至202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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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降费率

和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

(一)政策范围和条件。

(1)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1年。

(2)在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的前提下,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阶段性缓缴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的单位缴费部分。在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5个特困行业实施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保费政策的基础上,扩大到受疫情严重冲击、行业内大面积出现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的其他特困行业。缓缴期间不收滞纳金。


(二)缓缴期限。

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三项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限实施到今年年底;特困行业失业、工伤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养老保险费缓缴期限实施到今年年底。


(三)工作流程。

按陕西省人社厅、财政厅、税务局《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通知》(陕人社函〔2022〕168号)执行。


(四)政策执行期限。

至202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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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

(一)政策范围和条件。

继续实施失业保险保障扩围政策,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对参保不满1年的失业农民工发放临时生活补助。重点保障范围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


(二)补助标准。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和参保缴费满1年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可以申领不超过6个月(含)的失业补助金,标准按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发放;参保缴费不满1年的按50%发放。参保缴费不满1年且申请时仍处于失业状态的农民工,按参保地城市最低保障标准,发放不超过2个月(含)的临时生活补助。失业补助金、临时生活补助不得重复享受。


(三)工作流程。

按照市人社局《关于萌萌〈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延续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的通知》(渭人社发〔2022〕17号)执行。


(四)政策执行期限。

至2022年12月31日。

来源:渭南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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