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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月是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是 “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 。为督促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6月8日,富平县交警大队庄里执勤中队扛起“第一责任”,强化企业安全监管,深入辖区企业陕压厂、尧柏车队、辖区大型工地等多家企业,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及签订《企业交通安全责任书》。
行动中,中队长楚军齐查看了企业相关安全资料台账,检查重点车辆动态监管平台落实情况,督促企业负责人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并结合夏季道路交通安全特点,从交通法规、事故成因及防范、应急处置、安全行车基本常识等方面,进行培训讲解,引导督促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员及驾驶员,要时刻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确保交通安全、生产安全。
并与企业签订《企业交通安全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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