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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员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交通安全宣传力度,提高农村群众道路交通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6月16日,富平交警大队西禹中队走进辖区农村,利用村委会“大喇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
在村委会,民警利用“大喇叭” 将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农村交通安全常识及酒后驾驶、骑乘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驾乘汽车不系安全带、三轮电动车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的危害性传递给村民;从村委会出来,民警通过摆放交通事故展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面对面向群众讲解交通安全常识,并叮嘱广大村民不要乘坐三轮车、低速载货车和超员超载车辆,不要使用报废车辆、无牌车辆等存在安全隐患的机动车运输农作物。
通过村委会“大喇叭”,向村民宣讲遵守交通规则的重要性,做到“知危险会避险,安全文明出行”,进一步增强了村民的安全意识、法制意识和文明意识,收到良好宣传教育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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