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平网-富平县领先生活信息门户

查看: 25414|回复: 0
收起左侧

[医保政策] 7月1日起执行!渭南医保政策再调整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2-7-2 15:39: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陕西渭南
今年1月1日起

渭南市医疗保障局调整了
城乡居民医保住院待遇政策
降低住院起付线 提高报销比例
降低医用耗材费、大型检查费个人先行自付比例
(详情戳下图)

153950lufbjhmmji0ee6mk.png


为进一步提高医疗保障水平

优化分级诊疗医保支付政策

减轻参保患者医疗费用负担

  自2022年7月1日起

渭南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政策再调整

渭南市医疗保障局

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付政策的通知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经开区人社局、市医疗保障经办中心:
为进一步提高保障水平,优化分级诊疗医保支付政策,减轻参保患者医疗费用负担,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根据我市基金运行情况,现就城乡居民医保有关待遇支付政策调整如下:
一、调整统筹区内住院住院起付标准
将乡镇卫生院200元、一级医院300元、二级医院600元、三级医院1500元,调整为:一级及以下医院200元,二级医院500元,三级医院1000元。

二、调整统筹区外住院起付线标准
将一级及以下医院500元、二级医院1000元、三级医院2500元、三特医院3500元,调整为:一级及以下医院500元,二级医院800元,三级医院1800元,三特医院2500元。

三、调整统筹区内住院支付比例
将三级医院住院基金支付比例由60%调整为65%。

四、调整落实分级诊疗制度医保住院支付比例
(一)取消统筹区外就医基金支付比例降低5%的规定。
(二)对符合分级诊疗、双向转诊规定的患者,在统筹区外就诊的,执行与统筹区内同级医院相同基金支付比例。
(三)对不符合分级诊疗、双向转诊规定的患者,在统筹区内就诊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由降低20%,调整为降低10%;转统筹区外就诊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由降低30%,调整为降低20%。

五、调整部分慢特病基金最高支付限额
将慢性肾功能衰竭腹膜、血液透析的年度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由50000元调整为60000元。

六、执行时间
自2022年7月1日起执行。
153950zn8np5kfno9zk88o.png

153950qonov16c411v59o7.png

来源:临渭医保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富平网 ( 陕ICP备16004736号 )|陕公网安备61052802000068号

GMT+8, 2024-5-19 14:36 , Processed in 0.126744 second(s), 2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3,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