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传播和蔓延,富平县疾控中心在此特别提醒:
一、主动报告行程。以下人员请立即向居住地所属村(社区)、工作单位报告,并配合落实核酸检测、医学观察等疫情防控措施。如隐瞒不报,造成疫情传播,将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1.6月22日(含)以来有广东深圳市龙华区、福田区、罗湖区,辽宁丹东市,安徽合肥市蜀山区、肥西县、新站高新区,宿州市泗县,淮北市濉溪县旅居史人员;
2.6月23日(含)以来有江苏徐州市睢宁县旅居史人员;
3.6月24日(含)以来有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江宁区旅居史人员;
4.6月25日(含)以来有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锡山区、梁溪区、惠山区旅居史人员;
5.6月28日(含)以来有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旅居史人员;
6.与上述西安市确诊病例有轨迹重合的人员。
二、非必要不前往疫情发生地。密切关注近期国内疫情动态和中高风险地区变化情况,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疫情发生地,确需前往务必提前了解当地疫情防控措施,及时关注自身健康码、行程卡状态,沿途做好个人防护。
三、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保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用公筷、安全距等良好习惯,出入人员密集场所时规范佩戴口罩,主动配合扫码、测温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四、注意做好健康监测。密切关注自身及家人的身体状况,如有发热、干咳、咳痰、咽痛、乏力、腹泻、味觉异常、嗅觉异常等症状,戴好口罩,及早就近到医院发热门诊按规定就医。减少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租车、网约车等。配合开展核酸检测、流行病学调查,主动向医生告知活动史、接触史及身体异常情况,不自行购药、服药。
五、积极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工作。接种新冠疫苗是预防控制新冠肺炎最经济、最有效的措施,也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义务和责任。请广大群众积极配合完成新冠病毒疫苗的全程接种,特别是无接种禁忌症的3-11岁儿童和60岁以上老年人。18岁及以上人群已完成2剂次新冠疫苗接种且满6个月的,请尽快进行1剂次加强免疫接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