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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公告] 富平县人民政府关于打击偷倒乱倒建筑垃圾专项行动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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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9-6 22:22: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建筑萌萌管理,规范建筑萌萌处置行为,推进省级文明城市创建,着力打造中国北方最美县城。现就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打击偷倒乱倒建筑萌萌专项行动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指建筑萌萌,是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它废弃物。   
二、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不得将建筑萌萌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的渣土清运公司运输。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抛洒或者堆放建筑萌萌。
四、县城规划区内产生的建筑萌萌应消纳到富平县建筑萌萌填埋场,县城规划区外产生的建筑萌萌应消纳到各镇(街道)指定的场所。
五、严禁将县域外的建筑萌萌运输到我县非法倾倒。
六、对违反本通告的违法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城市建筑萌萌管理规定》、《陕西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顶格处罚。
七、对不配合检查,干扰、阻挠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各相关部门将加强巡查管控,在频发位置设置视频监控,联合公安视频监控系统,对偷倒乱倒建筑萌萌的行为进行源头追溯,依法实施处罚。同时,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对偷倒乱倒建筑萌萌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举报。
特此通告。
监督举报电话:0913-8220123

富平县人民政府
2022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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