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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员
我是2020年9月在龙记檀府购买了二期10号楼的房子,在前期沟通、交定金、交首付的时候,我们都明确问清楚了,并表示我们需要用公积金货款,开发商那边都表示没问题。但因为刚开始预售,房子没封顶,还没有做公积金准入的备案,所以只签了认购合同,按30%付了首付。起初他们一直说没封顶办不了公积金货款,后面封顶之后说资料已经交了,等公积金中心审核,
一直拖了近两年,2022年7月初突然通知我说他们不做公积金准入了,不能公积金货款,让我补齐全款或转做商货,并且说拖下去到时候交房之后成为现房就只能补齐全款或退房。他们这样的操作合法合规吗?如果我坚持要做公积金货款是不是最后只能任人鱼肉,补全款或退款?
此问题我在7月12日在线投诉过一次,但是政府网站上却查不到相关记录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 到您的电子信件后,富平县人民政府责成县公积金管理部安排工作人员进行调查,具体情况如下:您所购买房屋位于富平县城区环城南路与富昌大道交叉口西南角龙记·檀府二期10号楼。目前已收到该楼栋部分备案资料,待其资料补充完整后,经审核方可准入公示,您即可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如有疑问,可拨打0913-8260959咨询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关于感谢您的宝贵留言,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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