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据陕西老龄微信公众号消息,自2022年12月31日后,我省将不再受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新办业务。2016年1月1日前出生的独生子女,可在其父母双方任一方户籍所属地自愿申请办理。对已领取但因证件丢失、损毁等需要补办的,可由原发证机关予以补办。201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不再办理。此外,全面三孩政策实施后,独生子女家庭再生育的,停止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此前已享受的不再退还。
我国独生子女政策从1980年开始,到2016年1月终止。在此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第一代领到“独生子女证”的父母,他们也都渐渐步入老年。 2016年1月1日前出生的独生子女,可在其父母双方任一方户籍所属地自愿申请办理。请于2022年12月31日前向户籍所在地镇(街)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办理。2022年12月31日后将不再受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新办业务。对已领取但因证件丢失、损毁等需要补办的,可由原发证机关予以补办。201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不再办理。此外,全面三孩政策实施后,独生子女家庭再生育的,停止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此前已享受的不再退还。
根据《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关规定,符合规定领取了“独生子女证”的独生子女父母,当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后,可申请领到每月106元的补助金。
独生子女父母养老国家有补贴,您了解吗? 我国的独生子女政策,提倡一对夫妇生育一个孩子,从1980开始,一直到2016年1月终止。在此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1980年开始,第一代领到“独生子女证”的父母,40多年过去了,他们也都渐渐步入老年。根据《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在我省独生子女父母(1980年至2016年期间领取了“独生子女证”的),满足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可申请领到每月106元的补助金。 满足条件的独生子女父母,可以在到龄后申请领取补贴。1)单位退休的,去退休金领取地(比如社保经办中心)申请领取;2)其他居民,去社区或街道/乡镇申请办理。 需携带资料: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独生子女(光荣)证。 另外,如果独生子女家庭子女出现伤残情况时,可以申请独生子女伤残扶助补贴。如果独生子女不幸死亡的,失独家庭父母可以领取一次性3万元补助和60岁以后每人每月1000元的扶助金。符合条件的人员填报《陕西省失独家庭一次性补助申报手册》,并向本单位(无工作单位需联系街办)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配偶所在单位人事关系证明。失独家庭一次性补助原则上由失独家庭中女方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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