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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员
《通 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优化防控工作二十条措施,确保过境富平⻋辆顺畅通行,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
一、所有过境富平⻋辆贴“富平县应对疫情领导小组办公室( 过境) ”字样封条、标记通行,在富平境内不得停留、不得私揭封条,不得近距离接触群众。
二、请全县群众为维护自身健康,积极监督过境⻋辆的 不规行为,及时拨打举报电话到富平县公安局110 报警中心 或县交通局0913-8200508,有重要线索的给予重奖。
富平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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