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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公告] 渭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关于有序办理车驾管业务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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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2-21 13:53: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有序办理车驾管业务的通告


根据12月19日渭南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窗口单位核酸检测查验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公安交管车驾管窗口单位实际情况,为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车驾管业务工作,确保业务窗口秩序正常,群众办事安全高效。现就公安交管车驾管业务窗口办事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窗口业务实行预约办理

即日起,需要支队车管所办理车驾管业务的人员应当采取“实名制”预约方式,通过“渭南车管所”微信公众号中“掌上车管”业务预约模块进行预约。预约成功后,申请人在预约时间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办理相关业务所需资料前往支队车管所业务大厅、机动车业务办理处、各机动车驾驶人考场或各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办理相关业务。

二、倡导通过互联网办理车驾管业务
按照“网上办、不见面;非必须、不现场”的原则,提倡广大群众选择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ttps://sn.122.gov.cn)、“交管12123”APP等网上服务渠道咨询、预约、办理相关业务,尽量减少“面对面”办事,最大限度降低接触、流动性传播风险。
三、业务办理注意事项
1、12月20日起,市县两级车管所(含车管所业务大厅、机动车业务登记处、各驾驶人考场、“两个教育”场所、各机动车登记服务站)不再查验办事群众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对确需到现场办理的车驾管业务,建议错峰出行,就近办理。办理业务需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严格落实限流管理和戴口罩等防疫措施。原则上,办事群众不得超过业务办理量(窗口单位密闭场所最大人群容纳量)的50%。
3、前来办理业务的群众应遵循“一事一人”的办事原则,无关人员请勿陪同。
4、进入业务区办理业务时,按照顺序依次排队,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业务办结后立即离开办公场所,不聚集和逗留。
5、各业务大厅、业务窗口单位工作人员要强化身防护意识,全程佩戴N95口罩、面罩、一次性手套等防护用品用具。要做好场所消杀,并在醒目位置摆放洗消用具用品,方便工作人员、办事群众使用。
因疫情防控需要,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如有疑问,请拨打0913-12123进行咨询。
渭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22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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