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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文件] 富平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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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23 11:42: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政策内容

自2022年1月1日起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扣除

范围

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的相关支出

从婴幼儿出生的当月至年满3周岁的前一个月

扣除

方式

定额扣除

扣除

标准

1000元/月/每孩

扣除

主体

父母(监护人)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

父母(监护人)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

注意

事项

1. 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2. 纳税人需要留存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等资料备查。



政策链接:《国务院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国发〔202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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