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做好暑期校外培训治理,巩固“双减”成果,严防违规校外培训反弹,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暑期校外培训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教监管厅函[2023]8号)和《陕西省“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暑期校外培训治理及“监管护苗”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富平县教育局高度重视,成立以教育、公安、市场监管为核心的“监管护苗”专项行动小组,深入开展校外培训治理工作。现将近期校外违规培训查处情况公示如下:
一、无证无照类校外培训机构
1.尚城国际二层不知名校外培训机构。经营者胡某豪,花费两万余元租赁富平领军托育服务有限公司城东分公司进行学科类培训,培训学生数200余名,属于私人经营无证无照隐形变异违规培训。2.极智教育。经营者齐某娜,租赁焦村西路某自建房进行学科类培训,培训学生数100余名,属于私人经营无证无照隐形变异违规培训。3.天乐教育。经营者张某艳,于莲湖大街中段某自建房二楼进行学科类培训,培训学生数50余名,属于私人经营无证无照隐形变异违规培训。
1.秦正阳光城6号楼1单元。某大学学生王某月,违规进行初高中家教一对一,一对二学科类培训。2.华朱东新村东新小学西400米某自建房内。高中毕业生仵某璇,违规进行有偿学科类培训。1.宫里镇齐村村3组某自建房内。接线索举报该民房存在学科类培训,经查,确有桌、椅、黑板、教材等培训物品,存在学科类违规培训嫌疑。2.秦正华庭二号楼十楼。某高中毕业生于小区业主群内发布有偿家教招生广告,存在违规补课嫌疑。淡村仲勋学校对面北卓托管。校外托管机构仅有托餐、托宿职能,该机构超范围经营学科类培训,属于违规类培训。
对于以上个人及校外培训机构,工作人员当场遣散学生,要求该机构联系家长,安全将学生送回。对经营者进行政策宣讲,要求其撰写承诺书,保证不再进行违规培训行为,同时愿意接受教育、市场监督管理、公安等部门对其个人的罚款处罚、财物监管、行政处罚等。富平县教育局收取各机构学生花名册以及收费凭据,要求各机构于7月24日前将学生未上完课时费予以退还。后期教育局将会对受训学生家长退费事宜进行回访。
下阶段,富平县“双减”工作专班将加大暗访工作力度。一方面,组建起以专职网格员、学校代表、家长代表等为主体的社会监督员队伍,重点关注社区网格、学校周边、家长交流群中的潜在违法线索,政府、家校、社区多方协同发力,构筑起科学严密的校外培训监督体系;另一方面,健全完善“监督员吹哨、部门报到”的校外培训机构联合治理机制。一旦发现违法线索,即通过“互联网+监管”系统发起联合检查任务,组织富平县教育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等相关责任部门共赴现场进行联合执法,共同营造良好的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氛围。线索举报电话:0913-8212649;0913-82212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