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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员
案例一:
2023年8月16日23时许,刘某驾驶轻便二轮摩托车行驶至合阳县西大街时,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合阳交警拦下。经检测,刘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93.49mg/100ml,系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
公安机关依法处以刘某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二:
2023年8月10日6时许,霍某驾驶一辆小型轿车,行驶至大荔县布头村委会门口时,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大荔交警拦下。经检测,刘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83.93mg/100ml ,系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
公安机关依法处以霍某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三:
2023年7月31日20时许,吕某海驾驶一辆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韩城市龙门镇金光大街中段时,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韩城交警拦下,经检测,吕某海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19.99mg/100mL。系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
公安机关依法处以吕某海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3年6月1日- 2023年7月31日,渭南全市因交通事故、酒后驾驶等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人员共计306人,其中终生禁驾1人。
具体名单如下:
交警提醒:渭南公安交警针对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疲劳驾驶、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将持续开展严查严处,请您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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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渭南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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