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规范餐饮行业收费行为提醒告诫书
各餐饮经营者:
为规范餐饮行业收费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保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对全县餐饮经营者提醒告诫如下:
一、经营者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定,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合理定价,守法经营。
二、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明码标价,标价要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价格变动时要及时调整。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三、经营者应当免费为消费者提供符合安全卫生条件的餐具,不得设定最低消费、收取或者变相收取开瓶费等不合理费用。
四、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不得虚假标价、虚假折价、虚假减价、低标高结、无正当理由不履行价格承诺。
五、经营者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利用价格手段侵犯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自本提醒告诫书发布之日起,各经营者应当立即开展自查自纠,我局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违反明码标价规定、强制收取餐具费、实施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查处,对屡查屡犯、情节恶劣的典型案件予以公开曝光。
投诉举报电话:0913-8812315
富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