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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公告] 富平县农业农村局关于种养殖场(户)散煤禁烧的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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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24 14:31: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全县广大种养殖场(户):

2023年即将进入冬季取暖时节,采用散煤取暖会产生大量有害物质,不仅污染大气环境,而且危害人体健康。为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营造“清洁、宜居、和谐、文明”的美好家园,在此,我们呼吁广大种养殖户积极配合散煤禁烧的相关工作,并做到:

一、做散煤禁烧的宣传员。

治污降霾、人人有责,农业生产主体(农业大棚种植、食用菌加工、中药材烘干、畜禽养殖等)及广大种养户要自觉学习环保知识,提高环保意识,关心社会环境问题,主动学习了解并积极宣传燃烧散煤的危害和相关法律法规;在农业大棚种植、食用菌加工、中药材烘干、畜禽养殖等农业生产过程中,一律不得购买使用燃煤,及时将生产用煤改成清洁环保燃料,自觉拒绝和抵制使用散煤,积极参加环保实践活动,尊重自然、热爱自然,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坚定走农业农村绿色高质量发展道路。

二、做散煤禁烧的践行者。

减少煤炭燃烧,是改善空气质量的有效途径。农业生产主体(农业大棚种植、食用菌加工、中药材烘干、畜禽养殖等)及广大种养户在采暖季要积极使用清洁能源,拆除燃煤设施,不生火炉、不烧散煤,要加快推进天然气、电能替代及余热供暖等清洁能源利用,实现清洁供暖,自觉保护环境。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小事做起,养成良好的绿色低碳行为习惯,自觉拒绝和抵制散煤燃烧;积极参加环保实践活动,创建绿色家园,争做生态环境保护的表率。

三、做散煤禁烧的监督员。

爱护地球、保护生态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是每一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希望农业生产主体(农业大棚种植、食用菌加工、中药材烘干、畜禽养殖等)及广大种养户在生产过程中发挥好“主人翁”及“监督员”的作用,以身作则、踊跃监督,主动劝阻使用散煤的行为,对违法违规运输、储存、使用非清洁燃料行为及时向当地政府或环保部门进行举报。

清洁取暖,利国利民。各农业生产主体(农业大棚种植、食用菌加工、中药材烘干、畜禽养殖等)及广大种养户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行动、共同努力,为建设天更蓝、水更绿、空气更清新的生态富平贡献自己的力量。


富平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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