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教育部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每年安排8000人,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收。②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③ 服役期间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士兵,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3、退役复学
① 保留学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或者正在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被批准服现役的,服现役期间保留入学资格或者学籍,退出现役后两年内允许入学或者复学。 ② 转专业。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③ 免修课。免修公共体育、军事技能和军事理论等课程,直接获得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