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渭南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3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粮食减损绿色烘干设施装备提升支出方向)实施方案的通知》(渭农计财〔2023〕32号)文件精神,现就申报富平县粮食减损绿色烘干装备设施建设提升项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内容
围绕粮食生产收储全程,以建设烘干中心为主,重点配备组合式循环式烘干机、连续式烘干机,主要支持烘干机和配套的清选机、烘前仓、烘后仓、皮带输送机、提升机等装备的购置、维修、升级、改造和除尘系统、仓储设施等烘储一体化建设及维护。
二、补助对象范围及标准
项目补贴对象为行业领域的具有一定规模、有自主投资意愿和能力的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烘干中心单体服务面积2000—5000亩。补助标准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40%,项目补助资金不得作为建设内容的启动资本金,承担任务的项目主体在实施项目过程中必须有一定比例的自有资金投入。按照“先建后补”的原则实施项目,对完成项目验收后的项目主体予以奖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撬动作用,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有效扩大现代设施农业领域投资规模。
三、资金支持环节
项目资金用于新型经营主体在改善生产设施条件时购置材料设备、作业机具、设备设施、工程建设等方面的支出。不得用于楼堂馆所、技术指导、人员经费等与设施装备提升无关的经费支出。
四、申报材料及报送时间
由申报单位组织编写项目申报书,完成相关附件,装订成册一式三份,申报清单及装订顺序如下:
1.项目实施方案;
2.项目实施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3.项目实施单位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项目实施用地相关资料和实施位置图。
5.项目实施主体烘干服务承诺书。
所有项目申报资料请于2024年1月8日18:00前报富平县农业农村局种植业股,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张琦 联系电话:18167856852)
富平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