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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员
为进一步督促道路客运企业履行主体责任,全力消除交通安全源头隐患,杜绝“带病人、带病车”上路行驶, 保障全县道路交通秩序持续平稳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大队抽调专人1月26日对辖区内的客运车辆营运情况进行检查及便衣随车暗访,暗访中发现富平县交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陕EC7102中型客车,行驶过程中驾驶人未主动提醒、检查乘客系安全带,该车行驶过程中,有1名乘客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违法行为。
为切实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根据渭南市交警支队下发的《关于督促客运企业消除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违法行为的通知》要求,1月30日上午富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对富平交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联运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检查,核实了陕EF0779、陕ED0476驾驶人及乘客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违法行为。
现对以上违法行为进行曝光,望其他司乘人员引以为戒,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有效改善道路交通安全状况,进一步巩固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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