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各殡葬服务机构、殡葬经营个体:
为切实加强我县殡葬服务价格行为监管,有效维护清明节期间市场价格平稳有序,确保群众祭扫活动平安有序、文明祥和,县民政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全县殡葬服务机构、各殡葬经营个体的价格行为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执行价格政策
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及时制定和完善内部收费管理制度,切实增强价格自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规范自身价格行为,做到诚信守法经营。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合理制定价格和收费标准,所提供的服务项目应保证满足群众殡葬活动的基本需求,不得随意涨价,增加群众的不合理负担,扰乱殡葬服务市场价格秩序。
二、积极做好明码标价工作
在提供行业商品和服务时,要按照有关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在公示载体上注明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和价格举报电话等内容,相关服务收费标准变动应提前通过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告等形式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三、不得出现下列价格违法行为
相关说明
应自觉规范价格形成、价格公示、价格宣传、收费结算等环节的价格行为,杜绝价格违法行为的发生,不得出现下列价格违法行为:(二)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进行交易;(三)违背自愿有偿的原则,强行、捆绑服务并收费,设置强制消费或最低消费;(四)强制购买骨灰盒或在骨灰存放等环节强制消费者接受其他费用;(五)在遗体火化等殡葬基本服务环节中,巧立名目设置延伸服务收费项目;(六)指使殡葬工作人员或与社会殡葬礼仪人员勾结,唆使或强制消费者购买延伸服务或殡葬用品;(七)实施垄断行为,行业之间不得相互串通价格、达成价格同盟、预谋合谋涨价等方式,控制殡葬服务和殡葬用品价格;(八)利用市场支配地位,在成本变化不大的情况下大幅提高收费标准,或在提供殡葬服务时附加其他的交易条件或内容。
四、严肃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民政部门、市场监管部门近期将联合在涉及区域内开展殡葬服务价格专项检查,重点查处殡葬服务单位、经营主体违反明码标价规定、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收费、扩大收费范围、分解项目收费、捆绑服务收费、价格垄断等价格违法行为,对存在价格违法行为的企业,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并向社会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