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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员
为切实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根据渭南市交警支队下发的《关于督促客运企业消除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违法行为的通知》要求,3月29日上午富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对富平迅达运业有限责任公司、联运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检查,核实了
EC9282、陕EC7952、陕ED5626、陕EC9239、陕EC9213、
陕E63330、陕EB0168、陕EC6796等
车驾驶人及乘客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违法行为,现对以上违法行为进行曝光,望其他司乘人员引以为戒,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有效改善道路交通安全状况,进一步巩固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成果
来源:富平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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