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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员
依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及《渭南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完善定点医药机构准入退出及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渭医保发[2023]84号)有关规定,经我市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审核评估,以下5家2023年度因重大信息变更按照新准入医保定点协议管理机构评估标准和流程,纳入医疗保障定点的医药机构符合我市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资格,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限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内,对公示单位的相关资格有异议的,可通过来人、来电或来信反映,反映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受理部门对相关信息将予以严格保密。
公示时间:2024年4月9日-- 4月15日
受理时间:工作日8:00--12:00,14:00--18:00
受理单位:渭南市医疗保障经办中心
受理电话:0913-2933762
来源:渭南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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