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条、第四条、农业部《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办法》第三条和富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富平县全面推行行政处罚公示制度》(富政办发﹝2019﹞106号)文件,对富平县闫村恩社化肥经销部(安恩社)《行政处罚决定书》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至2025年5月28日止。附件:行政处罚决定书[attach]22755[/attach][attach]22756[/a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