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严格计划管理,认真组织特岗教师招聘工作。各地要统筹抓好招聘工作,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确保有不少于20%的比例用于紧缺薄弱学科教师补充,优先保障原深度贫困地区和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教师补充。严格执行岗位设置要求、招聘条件和招聘程序,严把选人标准和质量,加强统筹协调,确保招聘计划100%完成,确保新录用特岗教师及时到岗任教。(二)加大经费投入,全面落实特岗教师待遇保障。特岗教师3年聘任期内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享受与当地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从2024年1月1日起,中央财政对西部地区特岗计划教师工资性补助标准由3.82万元提高到4.18万元。相关津贴补贴由各地根据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和中央补助水平综合确定,高出中央补助部分由县区政府承担。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2019年第30次省委常委会和第17次省政府常务会议精神,按照《陕西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夯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 建立特岗教师工资待遇落实长效机制的通知》(陕教〔2019〕333号)要求,夯实主体责任,建立特岗教师待遇落实“年年清”机制,将保障教师工资待遇作为“三保”的重要内容,及时掌握特岗教师月工资发放情况,每个季度以报表形式将本季度工资发放情况报省教育厅备案,确保特岗教师工资按月足额发放。县区政府要落实资金,解决特岗教师地方性补贴、体检费和按规定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享受相应社会保障待遇(商业保险除外)应缴纳的相关费用,以及特岗教师岗前集中培训和招聘相关工作等费用。落实好特岗教师周转宿舍等生活待遇保障工作,在薪酬待遇、职称评聘、评先评优、骨干培育、继续教育、绩效考核等方面与当地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同等对待。落实乡镇工作补贴和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要将相应岗位的特岗教师纳入实施范围。在“中西部乡村中小学首席教师岗位计划”“国培计划”实施中统筹安排,加强对特岗教师的业务培训。(三)强化服务管理,做好服务期满特岗教师入编等工作。严格按照有关文件精神,保证3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及时入编并落实工作岗位,认真做好相关人事、工资关系等接转,不得再实行试用期。严禁在有合格师资来源的情况下“有编不补”,逐步解决有编难补、缺人难进问题。要做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发放和管理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服务期满特岗教师报考党政机关公务员、硕士研究生等优惠政策。加强特岗教师动态管理,及时补充、更新“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中特岗教师信息,做好在岗特岗教师的数据统计、特岗教师服务证书信息统计和2025年特岗需求预测工作。(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实施特岗计划良好工作氛围。各有关高校要采取多种途径宣传推介招聘政策,引导和鼓励优秀毕业生到基层任教。各地应深入挖掘特岗教师优秀典型,广泛宣传特岗教师志存高远、扎根农村的奉献精神和感人事迹。加强对特岗计划在提升农村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方面发挥作用和取得成果方面的总结和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五)强化监督检查,确保特岗计划顺利实施。各地要加强特岗教师保障政策落实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对于无故拖欠特岗教师工资,不能为其缴纳“五险一金”,不能及时为服务期满留任特岗教师办理入编手续等情况,一经核实,给予通报批评,并将在今后“国培计划”、“省培计划”、骨干培养、评优树模等指标分配上进行削减,问题突出的将暂停特岗计划。联系电话:029-85370059,88668611
1.陕西省2024年实施特岗计划县区市招聘信息表
2.2024年中央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岗位设置标准计划表(样表)
3.陕西省2024年农村特岗计划拟聘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样表)
4.2024年陕西农村学校特岗教师聘用合同书(样本)
5.陕西省2024年农村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6.陕西省2024年农村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各市教育局(特岗办)联系方式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医疗保障局2024年5月31日